注意!垃圾分类突出问题将纳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
6月28日,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,下一步,将垃圾分类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同时,要依托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,引导城市持续推进垃圾精细化管理。继续配合做好固废法的修改和尽快发布及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工作,加强垃圾污染环境的监督执法。
今年4月,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印发通知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6月25日,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简称“草案”)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,拟规定按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。
刘友宾说,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方面,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修订,将垃圾分类制度及相关要求纳入修订内容,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和污染防治要求。
2018年12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,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作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主要任务之一。生态环境部印发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指标体系(试行)》,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、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、生活垃圾填埋量等作为考核指标。确定首批试点城市,探索垃圾分类的模式和机制。
根据安排,从2019年起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;到2020年底,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“垃圾分类”处理系统;2025年底前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“垃圾分类”处理系统。
刘友宾介绍,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,实现垃圾焚烧发电设施“装、树、联”(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、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、实时监控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)全覆盖,依法查处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。督促地方加大对工艺落后、超标排放焚烧设施的关停或改造力度。
此外,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四类环保设施(包括垃圾处理设施)向公众开放,要求到2020年底前,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选择至少一座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,接受公众监督,增强公众环境意识。目前全国已有145座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