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委、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
发布时间:2019-09-29 16:21:47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山西、江苏、浙江、河南、重庆、四川等6省(市)组织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,试点期为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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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山西、江苏、浙江、河南、重庆、四川等6省(市)组织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,试点期为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。